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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杰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招聘劳务外包制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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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九江某公司电力供应保障工作需要,组建一支精干高效、装备优良、管理规范、战斗力强的应急抢险队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外包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具备熟练操作电力设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自主自愿、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电力抢修队劳务外包人员40名。
三、招聘条件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不限;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坚定的政治素质、较强的责任感及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
3.具有电工操作证,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电力法规和电力安全规程内容;能够通过用人单位组织的安全考试;
4.具有1年及以上配电网抢修运维工作经历;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掌握登杆作业等技能;
6.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7年6月1日以后出生);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曾因违纪违规被用工单位辞退、解聘或者开除的;
(5)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及其他不符合岗位工作要求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采取线上报名和现场审验报名资料原件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考者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指定的网站上报名并携带相关材料到现场进行审验,逾期不接受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6月1日至 6月10日。
2.报名方式:采取线上报名和现场审验报名资料原件相结合的方式。
线上报名:通过职畅云在线报名考试平台:http://www.zhichangcloud.com/exam/,据实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待审核后,再由报名联系人通知现场审验资料。
现场审验:九江市杰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九江市前进东路十里银都A座1510室)进行现场审验。
咨询电话:0792-8798916 13755223982冯经理 15949550413付经理
3.报名需提供材料:
(1)招聘报名登记表1份(见附件);
(2)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3)近6个月内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1张(在背面写上姓名)。
(4)本人电工证书原件扫描件1份。
(5)如有驾驶证,提供原件扫描件1份。
4.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按照招聘条件对报考者提交的材料进行现场审查。请考生仔细对照报考条件,诚信报考,不符合岗位条件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5.报名费:50元
6.招聘公告发布平台:
职畅云公众号、九江杰博公众号
(二)考录方式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成绩占比各占50%。
根据笔试成绩高分至低分排序,按1:2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如报考人数未达到1:2比例,则以实际参考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入围面试末位笔试成绩相同者,则一并入围。
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计划招聘数等额拟定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末位综合成绩相同者,则面试成绩高者为拟录用人员。
(三)体检
1.面试结束后,按考生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入闱体检人员,入闱体检人员中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的,则以考生笔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入闱名单。
2.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方法对考生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3.如因考生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额的,按入闱考生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四)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体检结果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在职畅云公众号,公示5天,接受社会监督,对来电、来信、来访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五)培训和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对聘用人员统一组织岗前培训,培训内容、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培训合格的,与劳务公司签订外包劳动合同后安排上岗。
五、聘用管理和待遇
1.聘用人员实行劳务外包制,合同期限一年,聘用期满,根据岗位工作需要和个人工作绩效进行续聘。
2.试用期为贰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工资待遇2500元/月(含个人缴纳社会保险部分)+绩效奖励(根据个人每月考核情况,发放绩效奖励),试用期工资同转正工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所缴纳保险金按规定由个人缴纳的部分由本人负担,由单位缴纳的部分由单位统一负担。
4.招聘单位负责对拟录用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重点考察其职业素质、专业技术、遵纪守法、思想品行、身心健康等方面情况,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以上被取消录用资格后,其他人员按综合成绩高分至低分排序,依次递补录用。
5.录用人员试用期贰个月,如试用期内表现不合格的,用人单位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6.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解聘:
(1)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2)因个人原因不能正常履行聘用合同约定的职责;
(3)在工作中存在重大过失或给单位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经用人单位审核确定的;
(4)聘用合同期期满,未续签的;
(5)符合法律规定应当退出的其他情形。
六、有关事项
1.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并注意关注网站及公众平台发布的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疫情防控期间,请严格落实省、市、区要求落实防疫措施。
3.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九江市杰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九江市杰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22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