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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九江市柴桑区人民法院关于公开招聘派遣制审判辅助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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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柴桑区人民法院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制审判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自主自愿、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审判辅助人员4名
三、岗位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不限。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坚定的政治素质,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
3.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法律专业优先。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5年9月1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93年9月1日以后出生)。
5.计算机速录技能达到80字/分钟,正确率95%以上。
6.身体健康,爱岗敬业,遵纪守规,服从安排,工作责任心强,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或者纪律处分的人。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其他不宜从事人民法院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招聘按线上报名、现场审验报名资料原件、资格审查、技能测试、面试、体检、公示、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审验报名资料原件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考者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指定的网站上报名,本人携带相关材料到现场进行审验,逾期不接受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1日至09月7日。
2.报名方式:采取线上报名和现场审验报名资料原件相结合的方式。
(1)线上报名:通过职畅云在线报名考试平台:https://www.zhichangcloud.com/exam/,据实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报名成功。
(2)现场材料审验:请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在2023年9月8日(9:00-11:30,14:00-17:00)带上相关资料自行前往现场提交资料审核,逾期没有提交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地址:江西江畅人力科技有限公司(九江市柴桑区九江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二楼203室-庐山西路22号)。
(3)注意事项:本次考录实行诚信报考制度,网上报名时,不进行资格预审,请考生参考自身条件根据岗位要求报考符合自己的岗位,若因报考不符合岗位要求者,在材料审验期间被退回者,后果自行负责。
3.现场审验需提供材料
(1)报名登记表1份(见附件);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近6个月内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1张(在背面写上姓名);
(4)本人学历证明、学位证明原件扫描件1份;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上下载打印《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
4.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按照招聘条件对报考者提交的材料进行现场审查。请考生仔细对照报考条件,诚信报考,不符合岗位条件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5.招聘公告发布平台:
职畅云官网 https://www.zhichangcloud.com/exam/;
职畅云公众号;
(二)考录方式
1.技能测试:采取计算机速录的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按50%计入综合成绩。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面试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实行百分制,取小数点后两位,按50%计入综合成绩。根据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按计划招聘数1:3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如报考人数未达到1:3比例,则以实际参考人数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入闱面试末位技能测试成绩相同者,则一并入闱。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最终按考生综合成绩(技能测试+面试)等额确定入闱体检人员。
(三)体检
1.面试结束后,按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闱体检人员,入闱体检人员中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的,则面试成绩高者入闱。
2.体检项目及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3.不按时参加体检、自愿放弃体检或者体检不合格出现空额,按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在指定的医院复检一次。
(四)考察
重点考察拟聘用人员本人及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历史及现实表现等情况。
(五)公示
根据总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对拟聘用人员在招聘发布平台进行公示5天,接受社会监督,对来电、来信、来访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如因考生放弃、体检和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额的,按入闱考生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与江西江畅人力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派遣合同,期限两年,合同期满后自行终止。
五、聘用管理和待遇
1.实行劳务派遣制,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后与江西江畅人力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劳务合同。
2.月薪2000元(含个人缴纳社会保险部分),年终根据工作及考核情况发放绩效奖金。
3.享受工会福利、体检等待遇。根据工作需要提供制式服装。
4.单位提供工作餐。
5.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解聘:
(1)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2)因个人原因不能正常履行聘用合同约定的职责;
(3)在工作中存在重大过失或给单位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经用人单位审核确定的;
(4)符合法律规定应当退出的其他情形。
六、聘用方式
招聘人员与江西江畅人力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以劳务派遣形式派遣到柴桑区人民法院工作。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收回配发的全部服装和装备。合同期满自行终止。
七、有关事项
1.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并注意关注网站及公众平台发布的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资格审查贯穿考试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资格。
3.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考试作弊者,一律取消招聘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或通报其所在单位。对触犯刑法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招聘工作变更的,请予理解。
5.监督举报电话:0792-6812053 (柴桑区人民法院)
6.此次招聘相关事项及其他未尽事宜由柴桑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联系人:0792-6818550(柴桑区人民法院)
九江市柴桑区人民法院
江西江畅人力科技有限公司
2022年09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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