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九江市柴桑区江优水务有限公司关于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
九江市柴桑区江优水务有限公司为九江江洲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区属国有独资公司)旗下企业。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欢迎有意向的优秀人才报名应聘。为切实做好招聘工作,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自主自愿、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工作人员3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2025年九江市柴桑区江优水务有限公司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1.具有较好的政治素质。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履行政治责任、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勤勉尽责、勇于担当、团结协作,廉洁从业,有良好的从业记录和品行声誉。
3.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风险管理能力及团队合作精神,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服从我公司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个人原因,导致原企业经营管理不善,发生安全、质量等重大责任事故,或出现严重亏损,或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流失和重大经济损失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受党纪、政务处分未满处分期限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4.工作以来曾在年度考核中被评定为不称职等次的;
5.个人在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有重大弄虚作假记录的;
6.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和有关政策另有规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统一报名、统一面试、统一聘用的方式进行,招聘程序包括公告发布、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公示等环节。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1月24日17:00止,逾期不再受理。
2.提交报名资料。
(1)报名所需材料:
①报名表1份(见附件2);诚信承诺书1份(见附件3);
②本人身份证、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近6个月内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1张(在背面写上姓名);
④本人学历证明、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
⑤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⑥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需加盖单位公章)。
(2)线上报名:考生将上述报名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543565884@qq.com。
(3)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将通过电话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参加面试。
(4)咨询电话:陶女士 18296274950(请在工作日工作时间内联系)
(4)公告发布平台:职畅云公众号、职畅云在线考试系统
(二)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面试总成绩为100分。
(2)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到1:3的比例方能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对应岗位招聘计划数将相应核减或取消。面试顺序按当天现场抽签确定。
(3)面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体检
1.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入闱体检人员。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一周内可提出复检一次。
3.如因应聘者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额的,根据本次招聘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四)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体检结果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招聘公告发布平台公示3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对来电、来信、来访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五、聘用管理和待遇
(一)管理
1.此次招聘的人员确定聘用后,实行试用期和聘用制,入职前体检及无犯罪记录证明合格者,与九江市柴桑区江优水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2.设置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工资为正式工资的80%;试用期满后如符合公司用人标准则办理转正手续,实行合同制管理。试用期不符合条件或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可解除劳动合同。
(二)待遇
1.公司提供早、中餐,按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
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解聘:
(1)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2)因个人原因不能正常履行聘用合同约定的职责。
(3)在工作中存在重大过失或给单位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经用人单位审核确定的。
(4)聘用合同期期满,未续签的。
(5)符合法律规定应当退出的其他情形。
六、有关事项
1.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信畅通,并注意关注网站及公众平台发布的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如有任何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或前往报名地点咨询,因不可抗拒原因造成招聘工作变更的,请予理解。
3.资格审查在报名时进行,审查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报名表》以及其他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如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或在考试中有弄虚作假、剽窃抄袭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4.本公告中具体事宜及未尽事宜的最终解释权归【九江市柴桑区江优水务有限公司】。
5.招考工作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监督电话:邓先生18720249970
九江市柴桑区江优水务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