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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柴桑区公安局关于补充招聘留置看护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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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九江市柴桑区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补充招聘一批留置看护人员,协助九江市柴桑区监察委员会开展留置看护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自主自愿、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和条件。
(一)留置看护岗:男性8名
1、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或中专及以上学历。
2、年满18周岁-40周岁(1983年01月01日以后出生),退伍军人优先。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体能素质。身高不低于1.65米,五官端正,双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8或矫正视力在5.0以上,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色弱、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遗传性疾病。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4.曾因违纪违规被用工单位辞退、解聘或者开除的。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方式
采取线上报名和线下审验报名资料原件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考者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指定的网站上报名,本人携带相关材料到现场进行审验,逾期不接受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05月16日至05月23日。
2.报名方式:采取线上报名和线下审验资料原件相结合的方式。
(1)线上报名:通过职畅云在线报名考试平台:https://www.zhichangcloud.com/exam/,据实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报名成功。
(2)线下审验资料原件:请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于2023年05月24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带上相关资料自行前往现场提交资料审核,逾期没有提交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地址:江西江畅人力科技有限公司(九江市柴桑区江西九江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二楼203室-庐山西路22号)。
咨询电话:0792-6893536。
3.审验需提供材料:
(1)报名表1份(见附件);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近6个月内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1张(在背面写上姓名)。
(4)本人学历证明、学位证明原件扫描件1份;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上下载打印《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
4.报名费:50元
5.招聘公告发布平台:
职畅云官网 https://www.zhichangcloud.com/exam/;
职畅云公众号;
(二)考录方式
体能测试:1000米,4×100米往返,立定跳远,引体向上或屈臂撑(二选一)。
考试相关情况会以公众号的形式发出,请考生时刻关注职畅云公众号及职畅云考试中心网站发布,没有及时关注错过信息考生自行负责。
(三)体检
1.体能测试结束后,按照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闱体检人员。
2.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方法对考生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3.如因考生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考生体能测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公示
根据体能测试成绩、体检结果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招聘公告发布平台公示5天,接受社会监督,对来电、来信、来访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五)考察
参照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的通知》(公通字【2020】11号)进行考察,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本人、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历史及现实表现等情况。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则按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且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聘用人员与劳务公司签订派遣合同后安排上岗。
此次招聘的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与第三方签订两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可续签劳动合同。
1、留置看护队员待遇,试用期期间基本工资3000元/月,转正后基本工资3500元/月、执勤看护津贴60元/天、工龄工资根据入职年数每年增加50元,以上均含社保及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
其他福利:试用期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转正后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入职即发放相应的服装和装备,次年开始发放服装费800元/年,享受相应同等工会福利,工作期间提供工作餐。
2.聘用期间如有离职或其他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由用人单位负责按考生岗位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且体能测试、体检及考察合格后办理录用手续。
3.录用的留置看护人员日常管理由九江市柴桑区公安局负责。执行看护任务服从九江市柴桑区监察委员会统筹调度安排,期间由区监察委员会和区公安局共同管理。
4.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解聘:
(1)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2)因个人原因不能正常履行聘用合同约定的职责。
(3)在工作中存在重大过失或给单位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经用人单位审核确定的。
(4)聘用合同期期满,未续签的。
(5)符合法律规定应当退出的其他情形。
六、有关事项
1.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并注意关注网站及公众平台发布的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资格审查贯穿考试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资格。
3.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考试作弊者,一律取消招聘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或通报其所在单位。对触犯刑法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因不可抗拒原因造成招聘工作变更的,请予理解。
5.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九江市柴桑区公安局负责解释。
九江市柴桑区公安局
江西江畅人力科技有限公司
2023年05月16日